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3-0059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9—11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9—11月)

发布日期: 2023-11-28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9—11月)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阳农(农产品)罚〔2023〕2号

张龙富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张龙富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之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凭山西省财政厅“山西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发送的缴款二维码缴纳罚(没)款;15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