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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1-0026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责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阳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责

发布日期: 2021-11-29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阳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阳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公电话:0356-4220358

邮政编码:048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公地点:阳城县五中行政办公区

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宣传贯彻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渔政等法律法规,承担组织普法、培训等工作。

三、集中行使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渔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四、组织开展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渔政等执法检查;受理违反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渔政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本县范围内具有全县影响的复杂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五、指导推进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六、受理违反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渔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七、负责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标准化建设和农业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等工作。

八、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九、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