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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24-0024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责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 2024-08-13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电话:0356-4220358

邮政编码:048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公地点:阳城县行政办公区1号楼103室

工作职能:

(一)将承担的扶贫开发职责优化调整为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单位包村帮扶、干部驻村工作,推动社会力量帮扶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二)将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调整为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将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职责,调整为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四)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职责,调整为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五)将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职责,调整为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

(六)将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职责,调整为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

(七)新增职责。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贯彻落实上级种业振兴政策。

(八)关于职能转变调整。县农业农村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阳城贡献。

1.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加强对全县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3.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4.统筹推进农业领域前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端技术模式集成、后端适用技术推广,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 产业体系创新体系融汇、农科教产学研融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实现农业科技高质量发展。

5.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九)与县科学技术局的工作配合。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县科学技术局做好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及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