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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6/2019-0006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6日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发布日期: 2023-02-16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为做好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优化职能配置,更好地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阳城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阳办发〔2019〕28号)、《阳城县农业综合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3个“三定”规定的通知(阳办发〔2021〕38号)和《关于阳城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阳编字〔2021〕49号)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局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如下:

    一、机关设置职能股室7个

(一)办公室(内设四个组)

1.机关事务组,承担原办公室职能;

2.党建组,承担局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

3.农办秘书组;

4.农办考核组。

(二)财务股;

(三)农经股,承担原经管站的职能;

(四)乡村产业发展股,增加原质检中心渔业项目指导管理的职能;

(五)农村社会事业股,承担原乡村建设股和人居办、美丽乡村办的职能;

(六)市场和质量监管股,承担土肥站的肥料、原植保站的农药、原种子站的种子市场监管职能,承担原质检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职能;   

(七)科教股,承担原科教站的职能。        

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置办公室和两个执法中队

执法队办公室,与局市场和质量监管股,局法制办一套机构人员,承担局法制办工作;执法队规范化管理工作;以市场和质量监管股名义承担农药、种子、肥料、兽药、兽药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的市场监管,统筹互联网+监管工作。

两个执法中队按乡镇行政区域划片执法,统一综合行使农业、农机、畜牧和渔业等行政执法,联系区域内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执法工作。

执法一中队:北留镇、润城镇、白桑镇、东冶镇、蟒河镇、河北镇、町店镇、寺头乡。

执法二中队:横河镇、董封乡、次营镇、演礼镇、西河乡、凤城镇、芹池镇

三、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内设4个职能站

(一)农业技术推广和植物保护站,承担原技术站、植保站职能和原种子站的种子试验、新品种推广和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职责;

(二)果蔬站;

(三)土壤肥料工作站;

(四)环保和安全站,承担原环保站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