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8


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发布。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形势要求,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回应公众关切,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产生了积极的效应。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近600条。按公开渠道和内容主要分为: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单位制发的文件,机构职责,权责清单,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案件,重点项目实施、下达资金、重点工作开展等情况。

    2.在获泽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公开宣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天气预报、农业生产指导等情况。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晋城市信用信息平台、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山西省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山西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检结果,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结果等。

    4.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开农药、化肥、种子农资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监管检查情况。

    5.在中国农技推广网公开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建设情况。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事项。

    7.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县各级电视频道,报纸,《山西新闻联播》《阳城融媒》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公开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我局工作亮点和成绩。

    8.对涉及农户切身利益的惠农政策、资金补贴等应用办公区、乡镇、村信息公示专栏等传统方式进行公示;结合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法制宣传日等专项活动,通过发放技术书籍、明白纸、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承包、农业技术、农资识假辨假知识等进行公开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权利人要求公开的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股站室和具体负责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了人头。建立健全了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系列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政务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县政府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级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录入系统,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晋城市信用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积极进行网上录入和公开。

    我局今年开设了获泽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自觉向县政府备案并接受县政府的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指南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将主动公开的摊开范围、方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编及受理时间都进行了公示,便于群众监督,未收到不对我局信息公开不满意的反映。单位内部制定了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以站室为单位对信息报送数量作了规定,并根据采用量给予一定奖励,年终对各站室报送信息情况进行了公开、并进行了奖励兑现。以上措施方便了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激励了站室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保障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8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9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0

 6

行政强制

 1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435.8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出了一定努力,特别是在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公方面有了很大改进,但是距上级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网上公开不够全面,特别是制发文件网上公开数量不多;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执行不规范;信息工作人员对新媒体及一些网络知识掌握不够,网络上传信息不熟练等。

    2021年,我们将加强学习,特别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学深悟透,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重点落实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大文件的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工作机制的落实,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网络知识学习,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工作新常态;加强信息保密和网络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泄露事件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