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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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重点任务,紧盯时间节点,逐条逐项过实过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涵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好2024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阳城县委阳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好2024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太行一号示范带建设市级奖补项目的实施方案》等乡村振兴类信息,《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综合行政执法计划》《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执法工作总结》等规划计划类信息,《关于印发阳城县蚕桑产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阳城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蚕桑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转型政策类信息,农业农村局财政预决算、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等财政类信息,法治建设要点、总结,行政执法检查、培训等法治政府建设类信息,市场专项检查,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和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农药广告宣传等政务服务类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管等市场监管类信息,以及组织机构、部门工作、法规文件、政策解读、权责清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信息。全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达2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制定了《阳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阳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未收到权利人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审核发布。制定了《阳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阳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阳城县农业农村局三审三校制度》对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都作了具体规定,按照制度对我局制作和获得的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了拟发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舆情回应、政策解读等制度机制,将对应工作落实到了具体股站室,责任到了人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因机构改革,在乡村振兴方面新增了公开内容事项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上研究部署了政务公开工作,将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双公示”等公开事项。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制定了《阳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并进行了奖惩兑现。三是公开监督渠道。将阳城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将主动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编及受理时间都进行了更新公示,2024年未收到对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不满意的反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农业农村局在政府公开方面做出了一定努力,也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对照新时代新要求、高标准高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培训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各股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高质高量。二是严格落实政策类信息解读责任,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策信息的解读率。三是重点抓好乡村振兴、涉农补贴方面的补贴申报和扶持政策等栏目的内容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cz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