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前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就业再就业工作。截至10月底,我县城镇新增就业5832人,占目标任务5800人的100.5%。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036人,占目标任务950人的109.0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35人,占目标任务225人的148.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43人,占目标任务5500人的120.8%。我县期末失业登记人数为137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3%,控制在年度4.5%的目标任务以内。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数据来源于劳动用工备案,全部进行了实名制登记。就业困难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领取社保补贴的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数据是根据历年数据综合考虑上报。(建议数据来源可依据《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表》中登记失业人员本期就业人数)
2.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1-10月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3647人,占年度目标任务72650人的101.37%。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57539人,占年度目标任务56500人的101.8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6108人(无参保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10521人,占年度目标任务208200人的101.11%;失业保险参保34766人,占年度目标任务36430人的95.4%;工伤保险参保73416人,占年度目标任务69690的105.34%。待遇发放及时准确,各项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以上,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0%以上)。1-10月份,共发放各类社会保险待遇83778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发放养老金11870人3627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基本养老保险67817人11585万元,发放补充险养老金49084人10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放养老金5920人28667万元;工伤保险支付工伤待遇375人4358万元;失业保险发放失业保险待遇216人1798万元。
3.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截至10月底,我县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930人,占年度目标任务6000人的98.83%。其中,企业职工培训3521人,普惠制培训1847人,创业培训562人。完成新增技能人才5190人,占年度目标任务4500人的115%,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751人,占全年任务350人的215%。新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1091人,占年度目标任务3000人数的36.37%。技能人才总量55284人,占从业人员139233人的39.7%,高于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4.5%的目标。
4.收入分配工作。一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二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8893元,增幅6.3%,全市排名第二。三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9527元,增幅6.7%,全市排名第五。此项工作中,我们每月不定期对记账户数据进行核查,发现不规范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剩下的两个月时间,我局将全力做好城镇居民就业服务、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审批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城镇居民工资收入持续增长。二是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增幅方面。1-9月份抽样单位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17297.7万元,增幅25.82%。经过初步统计,1-10月份抽样单位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18682万元,预计增幅20.0%。
5.能力建设工作方面。1-10月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36.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5.1万张的102.86%;电子社保卡申领人数176736万人,覆盖率达到48.9%。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方面,我主要在县社保中心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5个经办服务窗口设置评价器,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在办理每项业务后,对服务群众进行当场进行满意测评,目前政务服务好评率为100%。
6.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1-10月份,共受理各级转交办信访案件36起,均依法及时回复并结案,信访案件办结率100%;依法受理各类劳动争议仲裁案件95起,结案95起,涉及金额360.2万元,劳动仲裁结案率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纠纷157起,调解处理46起,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100%,高于劳动仲裁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要达到60%以上的目标任务。劳动监察收到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诉、举报有效线索210条,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210件,结案210件,涉及1078人157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均到100%的年度目标要求。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信息上线率100%,高于度年度目标80%以上的要求。
二、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扎实推进稳就业促就业工作。一是“真金白银”支持就业创业。2022年可用就业专项资金2066.81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682.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上年结转234.11万元。截至10月底,已支出资金1379.94万元,结余686.87万元。共发放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贴7.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330.11万元,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721.11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196.35万元,孵化基地补贴112.27万元,创业创新大赛奖金及会务费用12.3万元。大力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户21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户200万元。二是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吸纳就业。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将孵化基地建设作为推动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积极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创业服务。目前,我县共有阳城县丰泽商贸有限公司和阳城县凤冠商贸有限公司2家创业孵化基地,吸纳创业孵化实体95户,带动就业500余人,发放创业孵化基地场地租金补贴112.28万元。三是就业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和公开招聘安置就业。前三季度,引导和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参加就业见习282人(应届毕业生209人,两年内高校毕业生73人),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310人,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村就业399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84人,招聘大学生到村工作274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村工作41人)。四是多渠道帮扶脱贫劳动力就业。截至目前,我县共有脱贫劳动力4477人,已实现就业4031人(其中省外340人、省内县外564人、县内3127人),就业率达到90%。今年以来,通过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32人,省外劳务输出就业340人,省内县外务工就业564人。我县现有就业帮扶车间10家,共吸纳脱贫人员就业156人。发放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232人140.33万元。经统计对比,我县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2022年4031人,2021年3809人)和省外务工人数(2022年340人,2021年316人)均高于去年同期,圆满完成省人社厅提出的“确保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人数和省外劳务输出人数高于去年水平”两个高于的目标。五是发布招聘岗位实现精准就业。1-10月份,线上发布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各项招聘活动岗位信息14期,509余家企业单位提供各类就业岗位33201个。通过网络直播带岗,展示招聘企业92家,推荐岗位455个,邀请26家企业到直播间进行线上岗位推荐,播期间总浏览量累计达37.64万,吸引2989人报名应聘,应聘人员合格率达85%,入职率达75%。“点对点”劳务输出,发布省外国外劳务输出岗位招聘信息3期,提供就业岗位1747个,通过“点对点”爱心专车输送两批130名外出务工人员到芜湖就业。六是搭建平台引导创业就业。成功举办2022年山西星火项目创业大赛阳城选拔赛60余名创业者参赛交流,7个优秀项目晋级市半决赛,村振兴组《桑黄》《蚕桑工厂化种植养殖》2个项目省赛获得一等奖、三等奖优异成绩,全县创业创新氛围日益浓厚。七是认真做好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工作。为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摸清劳动力就业状况,我局依托“山西省数字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高质量开展了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为保证所采集数据准确无误,我们积极对接乡镇就业服务站,对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10月底,我县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已录入50500余人,预计11月底可完成10.9万人的年度目标。八是扎实推进服务业平台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快职业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制定了《关于培育职业中介服务平台工作方案》,对我县18家劳务派遣机构进行走访摸底,并对各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情况、用工情况、用工单位数量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择优选取晋城祥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阳城县环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为重点培育职业中介服务机构。截至目前,阳城县环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570万元;晋城祥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780万元。
2.全力推进“12大基地”建设。目前,新签约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18个,技能服务人才培养基地3个,向签约高校输送技能服务人才25人。预计11月再向北京大学餐饮中心输送6名技能服务人才。当前,我们正与中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能源学院以及北京地区的高等院校进行对接,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阳顶岗实习、就业创业,围绕就业增收积极为合作高校输入“濩泽厨工”“濩泽家政”技能人才,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预计11月底前签订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合作协议10份,年底前签订技能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协议3份,输送技能服务人才10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3.全面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做好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地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积极引导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全力做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通过社保中心内部信息数据比对,与公安、民政多部门数据核实,对人社部扶贫信息平台下发的扶贫数据中的未参保未代缴情况,涉及死亡冒领、重复享受、服刑人员等预警数据进行核查,精准识别参保人身份与生存状态信息,有效遏制了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切实保障了基金安全。三是探索推行工伤保险拟申报服务。为推进工伤保险申报全覆盖,最大限度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减少信访隐患,对当年工伤保险申报结束后,仍未申报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进行拟申报及工伤保险费的核定,并将核定数据及时准确上传税务部门,有效解决了参保职工因未申报而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一是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有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数量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设置。在岗位设置完成后,及时进行了岗位聘用,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台账,对人员聘用情况、个人信息、任职年限以及其他信息进行核定,实时维护并做好动态管理。目前已全部完成我县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为开展日常管理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阳城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了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及时间、职员等级设置、晋升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落实。三是按照文件要求,严格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数量为基数,明确职员等级设置及比例、职数。同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晋升。目前,已完成政府口及乡镇事业单位首轮26名符合九级职员晋升八级职员的职员等级晋升工作。
5.认真开展基层就业机构建设。一是在全县73个千人村设立“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站”,并在村内显要位置设置固定宣传栏,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同时在宣传栏内张贴就业创业状况调查二维码,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劳动力就业状况,及时收集就业需求,针对性地发布岗位信息及培训信息,有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二是在全县15个乡镇设立乡镇就业服务站,并以每个乡镇3名工作人员的标准,配齐工作人员人员45名,将就业帮扶服务延伸到乡镇基层一线,积极为脱贫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维权保障等就业服务。三是我县首批零工市场初步建成,阳城县诺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山西信益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合作单位已经开始向社会征集并发布各类零工用工信息,9月份至今通过零工市场登记求职的零工人员达1432人。
6.严格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一是大力开展人社领域助企纾困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结合“阳城大调研”活动,向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解读人社部门“助企纾困13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帮助其申报对接,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惠企政策。二是依托“阳城大调研”活动,人社干部职工深入各类企业、市场主体开展纾困助企政策宣传对接服务,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纾困惠企政策,确保企业及时享受惠企政策红利。三是严格落实社会保险费“降”“返”“缓”“提”“扩”政策。2022年1-10月,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负担2426.2万元,其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250家企业减负1077.79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201家参保企业返还补贴805.5万元,缓交企业养老保险费集体部分12户112.08万元,缓缴失业保险8家34264.4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759人398.25万元,发放一次性扩岗26人39000元,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5.25万元,稳定了市场主体,夯实了稳就业、稳预期、稳增长基础,助力了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受疫情影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较缓。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受当地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增速、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速、银行本外币存款增速等六项因素影响,人社部门虽全力以赴推进此项工作,但发挥作用始终有限,完成年度增幅8%的目标有一定困难。
具体对策及建议:一是积极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各类劳动者实现充分和高质量就业,不断提从业者工资报酬;二是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绩效津补贴改革,规范绩效津补贴的发放,按时完成全县公务员晋级、进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薪级调整等各项工资审批工作,确保城镇居民工资收入持续增长。三是加强记账户各家庭成员就业状况调查,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岗位推荐、就业帮扶等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增收。同时,每月不定期对记账户数据进行核查,发现不规范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受就业结构性矛盾影响,用工难和招工难依然突出。受疫情影响,全县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都受到了冲击和影响,解决这部分人员就业在今后一个时期仍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用工难和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比较突出,私营、民营及个体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大,人岗对接不平衡。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依旧倾向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民营企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相对较少。
具体对策及建议:一是根据高校毕业、农村劳动力等就业需求,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精准就业。二是认真落实稳就业促就业政策,引导我县各类企业设置更多就业岗位吸纳大学生就业。三是全力做好职业指导、就业岗位推荐等工作,力促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到我县民营企业就业。
四、2023年工作计划
1.多措并举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加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监测,统筹谋划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新举措新办法,不断拓宽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通过创业就业引导、就业岗位推荐、技能培训提升等具体措施,持续促进全县城镇居民增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
2.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保障基本民生。一是坚持“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指导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力以赴确保就业形势稳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二是加强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及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全面了解企业用工情况,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依托“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招聘活动,加大用工及求职信息宣传力度,每月定期发布招聘岗位信息互联互通,积极完善“零工市场”“就业驿站”等就业信息双向交流服务平台,力促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就近就业、就地就业、稳定就业。三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采取免费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措施对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脱贫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实行精准帮扶、托底安置。
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释放政策红利。一是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协调税务、银行等协作单位,把社保政策和业务宣传融入窗口日常经办服务全过程。二是稳步推进参保扩面征缴。继续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和参保扩面工作,鼓励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达到72000人、36000人、690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10000人。三是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力度。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健全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规范基金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开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各项基金运营安全规范。不断提社保基金信息化管理程度,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思维,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不断提升社保基金运行分析研判能力。
4.扩大人力资源供给促进社会发展。一是继续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严格落实市县“两项人才新政”,持续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各用人单位积极对接人才,畅通人才交流渠道,吸引各类人才群体回阳创业就业。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消除人才引进的体制性障碍,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及住房补贴等各项人才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让高层次人才真正安心留阳工作。二是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依托“濩泽厨工”“濩泽家政”“濩泽匠工”等特色劳务品牌,通过“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劳务派遣、就业指导”模式,积极提升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支持技能人才创业创新,推动乡村振兴和职业培训融入发展,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新增技能人才4500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35%以上。三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全面持续推进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台账,稳步分批推进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深入探索事业单位自主招聘方式,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科学化水平,扎实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5.推进根治欠薪工作维护合法权益。一是保持欠薪治理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农民工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全面落实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提高震慑效果,持续推动社会信用建设。定期开展执法行动,排查劳资纠纷隐患,密切部门联动,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9%,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二是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全面畅通信访渠道,健全预警排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监察,落实应急维稳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公正处理各类劳资纠纷,指导和协助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争取将劳动争议多化解在基层。三是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形势研判、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