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小微企业及高校毕业生申报创业就业补助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24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小微企业及高校毕业生申报创业就业补助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中共晋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晋市组通字[2019]62号)及《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教育局 晋城市财政局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快推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直补快办”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晋市人社函[2022]207号)精神,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小微企业及高校毕业生申报创业就业相关补助公告如下:

1.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助标准为新吸纳100人以下的,按每吸纳1人1000元给予补贴;新吸纳100人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500元给予补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型企业,参照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2.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凭完税证明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3.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申报补贴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0日

申   报   股  室:  阳城县人社局创业就业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电  话:  0356-32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