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67
事项名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事项类型:其他权力
提供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股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对象:法人和自然人
法定时限_工作日_:45
承诺时限_工作日_:45
设立依据_法律法规的名称_文号_条款名称_条款内容_:《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主席令第80号 第43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申请条件: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是否收费:否
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
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
咨询电话:3200213
投诉电话:320021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50 下午:14:00-17:30(冬季) 上午8:30-11:50 下午:14:30-18:00(夏季)
受理窗口:阳城县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1楼
交通指引:乘6路公交在人社服务中心站下车
申报材料:
1.仲裁申请书:原件;1;信息真实
2.身份证:复印件;1;信息真实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告知所需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办理仲裁申请
3.审理:开庭审理仲裁案件
4.裁决:工作人员裁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