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21
事项名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提供股所:阳城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
办件类型:即办件
办理对象:法人
法定时限_工作日_:0
承诺时限_工作日_:0
设立依据_法律法规的名称_文号_条款名称_条款内容_: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申请条件:参保单位
是否收费:否
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
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
咨询电话:4228486
投诉电话:3200282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受理窗口:阳城县政务中心4楼
交通指引:乘1、6、7路公交在政务中心中心站下车
申报材料:
1.所需信息由经办机构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获取:;;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业务人员进行初审: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告知所需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
2.审核:分管领导复审
3.办理:负责人签字,初审人员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