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40
事项名称: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事项类型:行政给付
提供股所:阳城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对象:法人和自然人
法定时限_工作日_:30
承诺时限_工作日_:10
设立依据_法律法规的名称_文号_条款名称_条款内容_:【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申请条件:参保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是否收费:否
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
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
咨询电话:3201058
投诉电话:3200282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受理窗口:阳城县政务中心4楼
交通指引:乘1、6、7路公交在政务中心中心站下车
申报材料:
1.申请办理退休养老金待遇人员个人档案;:原件;1;信息真实
2.《退休审批表》或《信息确认表》:原件;1;信息真实
3.对符合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提供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证明:原件;1;信息真实
4.近期本人1寸彩照1张:原件;1;信息真实
5.本人的社保卡账号:复印件;1;信息真实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业务人员进行初审: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告知所需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
2.审核:分管领导复审
3.办理:负责人签字,初审人员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