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我局职业技能管理股和数据信息股联合对阳城县新世纪职业培训学校申报的美容师工种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同意新世纪职业培训学校新增美容师工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培训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办学地址 |
办学类型和等级 |
备注 |
阳城县新世纪职业培训学校 |
潘登奎 |
阳城县上会庆村 |
美容师(初级) |
新增工种 |
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