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规定“对小微企业年度内新吸纳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吸纳100人以下的,按每吸纳1人1000元给予补贴;新吸纳100人(含)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500元给予补贴。”。2024年11月,阳城县广汇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小微企业向我局呈送了申报2024年度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相关材料。我们对4家小微企业申报的18名新吸纳就业人员补贴资料进行了初审,认为4家企业中的16人符合补贴标准。现将相关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举报部门: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股 举报电话:3200230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