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于2010年,是由原人事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而成。全局现有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工资股、事业股、专技股、党办、政工法制股、创业就业股、职技股、保险工作管理股、调解仲裁股、财务股、数据股)。主要工作职责为:人事人才、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
(二)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规模
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是对脱贫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特别是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现有成效,促进脱贫劳动力群体稳定增收,助力加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全县2023年保持580个公益性岗位的总量,其中:河北200个,北留180个,蟒河60个,次营30个,东冶30个,横河30个,董封30个,凤城(芹安社区)20个。
二、建设理由及市场分析
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是属于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的一种,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通过乡村帮扶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以保基本兜底线,有效增加脱贫户、监测户的收入,大力帮助家庭遭遇变故、脱贫后有返贫风险、无业可就等困难人员解决就业需求,帮助他们在家门口稳定就业,实现增收。
三、建设内容及工程技术方案
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作用,安置脱贫家庭中弱劳力、半劳力和因年龄偏大、技能偏低、市场化方式难以就业的劳动力。
四、项目投资估算
由省级衔接资金统筹估算,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补充。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
2023年县扶贫开发中心拨付衔接资金223万元用于支付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目前已支付部分乡镇1-6月份岗位补贴2220849.87元,剩余9150.13元。2023年剩余岗位补贴由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进行支付。
六、实施进度安排
目前在岗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498人,2023年11月底一年期到期后,各乡镇可根据任务数进行新增人员的申报,总量保持580人不变。
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分析:目前在岗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498人,其中易地搬迁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76人,人均月增收740元,年增收8880元,并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除死亡、因病、享受低保退出外,就业保持稳定。
(二)社会效益分析:用活用好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既解决了部分因缺知识、缺技能、自身能力不足、不能外出务工等脱贫户、监测户的就业问题,促进了乡村社区的有序发展,又有效改善了当地的人居环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八、运行机制
(一)各乡(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岗位申报管理工作。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申报原则上采取由农户自主申请,村(社区)核实公示,乡(镇)集中审核推荐,县人社局、财政局和扶贫开发中心共同批准。
(二)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由乡(镇)负责统一管理,村(社区)参与具体使用管理。县人社局要按《阳城县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暂行)》进行监督考核,全面提升岗位管理水平。
(三)各乡(镇)据实报送阳城县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统计表,每月报送一次,作为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的主要依据。我局将出勤统计表收齐,经过审核计算,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放,原则上每两个月发放一次。
九、联农带农模式及预期带动效果
预期带动效果:乡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上岗后人均月增收740元,年增收8880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