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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社局关于小微企业及高校毕业生申报创业就业补助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11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小微企业及高校毕业生申报创业就业补助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精神,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小微企业及高校毕业生申报创业就业相关补助公告如下:

1、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年度(以12个月为起讫周期)内新吸纳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吸纳100人以下的,按每吸纳1人1000元给予补贴;新吸纳100人(含)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500元给予补贴。

2、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在职或离岗创业且所创办市场主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标准为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

3、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4、职业介绍补贴。具有合法资质且按规定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以及经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为有求职意愿和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接受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向人社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标准:通过服务在县域内实现就业且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300元;对向省内县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500元;对向省外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800元。

申报补贴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

申报股室: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股

联系电话:0356-32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