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可享受每人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来自零就业家庭;
(三)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以上三种情形,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需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四)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
(五)持证残疾人;
(六)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
由学校代毕业生申请,提供困难毕业生身份证明(享受低保证明、残疾人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特困救助供养证明、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零就业家庭情况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基本身份类证明、学籍人员花名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