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阳城康宁护理院等8家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补助的公示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规定“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2021年11月,阳城康宁护理院等8家小微企业向我局呈送了申报2021年度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补助的相关材料。我们对8家小微企业申报的156名新吸纳就业人员补贴资料进行了初审,认为其中140人符合补贴标准。现拟按政策规定对阳城康宁护理院等8家小微企业进行补贴,特将相关补贴人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举报部门: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股
举报电话:3200230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