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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阳城县雪洛可饮品店刘菲等3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经营场地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1-19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阳城县雪洛可饮品店刘菲等3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经营场地补贴的公示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202110月,阳城县雪洛可饮品店刘菲等3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向我局呈送了申报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经营场地补贴的相关材料。我3名高校毕业生申报的自主创业经营场地补贴资料进行了审,符合补贴标准。现拟按规定对3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进行补贴,特将相关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1119日至20211125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举报部门: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股

举报电话:0356-3200230


202111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