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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岗位和人员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08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集2022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岗位和人员报名的通知


一、就业见习岗位征集、人员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0日—8月25日

二、岗位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就业见习岗位征集范围

阳城县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均可申请就业见习岗位。首次申报的见习单位,岗位数量由人社局实地考察、评估后给出答复。

(二)申报就业见习岗位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达到一定规模,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管理规范有序,办公环境良好,有接收就业见习人员的意愿和能力,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所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三、见习报名人员范围及时限

就业见习的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的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且未参加过就业见习。见习时间为3-12个月。

四、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申报途径

(一)单位、个人需向人社局就业见习窗口报送纸质版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二)PC端访问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立即登录”;点击“政务服务网用户登录”跳转至“山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或登录

(三)登录进去后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右上角会显示个人/单位全称(若未显示,请重新进入页面),点击就业见习相关事项会提示完善信息,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审核(个人用户无需审核)。

(四)见习申请

1、单位用户

网上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点击“单位服务”——“就业见习单位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点击“就业见习岗位申报”,(岗位有效日期2022.8.1-2022.9.30)

2、个人用户

网上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点击“个人服务”——“就业见习人员申请”。

(五)办事进度在用户中心查看(若审核不通过,请修改后再次提交)。

五、就业见习单位、人员应履行的权利义务

(一)见习单位与人员及时签订《阳城县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法人签订《阳城县2022年就业见习用人单位承诺》。

(二)见习单位在签订《阳城县就业见习协议书》15天内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

(三)就业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及在岗情况上报。

1.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月及时发放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880元/月),财政补助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县人社局按规定时间申报,拨付至见习单位,补助标准为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

2.见习单位每月在规定时间按照《就业见习操作手册(企业用户)》在“山西省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内上传见习人员每月在岗情况,每月5日前将见习人员上月《阳城县就业见习在岗情况月报表》、生活补助发放明细(工资表)报送至阳城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见习窗口备案。

(四)见习人员请销假管理。

1.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条需及时报送至阳城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见习窗口备案。

2.对于无故连续缺勤5个工作日(含)或累计缺勤1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见习人员不予发放生活补助;见习人员见习满15个工作日(含)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未满15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0天(含事假、病假),请假超过30天,不能再继续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按人员减少填报《阳城县就业见习在岗情况月报表》、见习人员报送《放弃见习申请》,及时终止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是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适用人群。

(五)按要求及时报送《阳城县2022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申请表》,并提供银行月发放凭证,办理生活补助发放相关手续。

(六)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见习单位可提前解除见习协议,并报送至阳城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见习窗口备案:一是无故连续缺勤5个工作日(含)或累计缺勤1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二是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且经教育无效的;三是因见习人员过失,给见习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四是本人不愿意继续参加就业见习的。

(七)见习期满见习人员如有需求见习单位应为其出具见习证明及考核意见《阳城县就业见习鉴定表》。

所有附件请参照阳人社函〔2022〕32号文件

咨询电话:0356—3200289 3200288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