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鑫辰百货有限公司创业孵化基地进行补贴的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晋城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创城组发[2016]1号)规定,现拟按管理服务补贴5000元/户/年,场地租赁补贴1元/平米/天,每户每年补贴最多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按月对鑫辰百货有限公司创业孵化基地及其孵化对象进行管理服务补贴和场地租赁补贴。现将2020年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举报部门: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股
举报电话:3200230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