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四、适用范围
对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处罚
五、设立依据
【部门规章】《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六、办理流程
1.立案:发现涉嫌骗取社保基金支出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应当对违法事实、主要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告知: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依据、拟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和符合条件时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应当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且一般应在7日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6.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监督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八、结果送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送达。
九、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十、咨询方式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如有违规违纪,可向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干部教育培训办公司投诉
十二、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办理进程可向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查询,结果可在阳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十三、行政处罚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