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四、适用范围
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监察、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拒不改正、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罚
五、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六、办理流程
1.立案:发现涉嫌骗取社保基金支出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审查:应当对违法事实、主要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告知: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依据、拟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和符合条件时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应当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且一般应在7日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6.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监督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八、结果送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送达。
九、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十、咨询方式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如有违规违纪,可向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干部教育培训办公司投诉
十二、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办理进程可向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查询,结果可在阳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十三、行政处罚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