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案单位和责任人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1起欠薪案件。对公布涉及的用人单位和责任人,将提请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对失信用人单位和个人实行联合惩戒,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阳城县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