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要求,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向社会公布1起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
涉案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发生地(项目名称)
事由
阳城县兴阳公交有限公司
孔慧清
阳城县凤城镇
未进行社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