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1/2021-0002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标      题: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函﹝2020﹞1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5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启动实施工作,根据《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阳政发﹝2020﹞3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范围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信息采集的范围为:我县65周岁以上(195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和64周岁以下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意愿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

二、采集方式及内容

(一)采集方式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由县人社局城乡居保中心统一为各乡(镇)配发信息采集软件,以乡(镇)、村为单位进行。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村委会采集信息,申请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二)采集内容

1.65周岁以上人员,没有补缴保费意愿的只采集参保人基本信息和赡养人(家庭成员)信息,通过信息采集系统打印《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件1),参保人签字确认。有补缴保费意愿的还需采集参保人缴费申请信息,并打印《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申请表》(附件2)。

2.64周岁以下申请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需采集参保人基本信息、赡养人(家庭成员)信息和缴费申请信息,通过信息采集系统打印《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件1)和《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申请表》(附件2),参保人签字确认。

(三)职责分工

农村居民:由乡(镇)政府牵头,以人社局城乡居保中心下发数据为基础,督促所辖行政村开展信息采集,以村为单位由乡(镇)统一收集,经县城乡居保中心审核后,导入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系统。

城镇居民(即户口登记在单位的非农户人员):在乡(镇)所在地单位落户的,由各乡(镇)负责采集,与农村居民一并上报。在县直各单位落户的,由各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按下发花名与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户口本上人员核实采集填报,具体报凤城镇或县城乡居保中心(政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4227691)审核后,导入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系统。

三、时间安排

此次信息采集分两步完成,具体时间要求为:

(一)2021年1月6日前完成65周岁(即195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以上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65周岁人员(即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参保登记、缴费申请等采集录入工作。

(二)2021年3月底以前完成63周岁及以下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和已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的参保登记、缴费申请等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具体信息采集由各乡(镇)结合本乡(镇)人数等实际情况,可以同步、也可以分步进行领取人员和缴费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但必须确保65周岁以上领取人员的信息采集在2021年1月6日之前按乡(镇)完成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进民生福祉的一项新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培训。补充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县人社局要切实加强牵头责任,做好组织实施及信息采集培训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深入做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让广大城乡居民明白政策,积极配合信息采集和参保登记工作。

(三)按期完成任务。补充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工作直接关系到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调配熟悉政策、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进度,集中力量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按规定完成任务的乡(镇)、单位,县政府将在全县通报。

附件:

1.《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申请表》

3. 填报说明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