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11/2021-0002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05日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服务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05日 |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服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及劳务派遣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中楼阳生书记关于春节期间逆周期劳动力流动输出、抢占国内就业市场份额的讲话精神,鼓励春节期间有就业意向劳动力外出就业创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做好全面服务,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广泛征集各地用工单位就业岗位,并通过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乡(镇)、各单位、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广泛宣传动员,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告知有就业意向人员,引导有就业意愿人员积极外出就业。
二、实行外出就业人员申报、备案制度。春节期间外出就业人员外出务工前,在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实名登记,由保障所汇总上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鼓励外出务工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3)进行线上登记,登记备案人员务工前免费在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三、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公司等春节期间动员、组织县内劳动力到县外转移就业。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公司等统一组织输送县外、市外、省外就业的,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后,安排免费核酸检测。
四、开展“点对点”外出就业输送服务。由乡(镇)、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在同一城市或用工企业满 20人以上的,通过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安排“点对点”输送。
五、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自主转移就业。及时为到县以外的省内、外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劳务对接等服务,组织化输出外出就业。
六、支持濩泽厨工外出就业。结合“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继续抓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程,重点突出以“中式烹调师”为内容的“濩泽厨工”技能培训,鼓励“濩泽厨工”“濩泽家政”等有技能的劳动力春节前外出就业。
七、对乡(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组织输送和安置解决本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效果明显的予以就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扶持。
八、县、乡、村各级要开展跟踪服务,线上线下咨询,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就业中存在的困难,并督促、提醒外出务工人员做好疫情期间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做好个人卫生,落实防控疫情报告制度。
九、强化乡(镇)和部门职责。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好支持、服务、保障劳动力转移就业,巩固就业脱贫成果的职能、职责。各乡(镇)要多渠道动员乡村两级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做好申报、登记、备案等事项;县人社局要发挥好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逆向流动,转移就业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作用,确保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要在就业服务大厅设专门窗口,开通网络报名通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县卫健局、医疗集团要落实好免费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车辆,保障“点对点”乘车输送需要;县公安部门要对外出务工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做好相关服务。
附件:
1.外出务工人员登记表
2.第一批用工企业信息表
3.阳城县省外输出就业报名程序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