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宣传工作;
(3)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大安全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拟定和实施;
(5)承办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
(6)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7)承担和谐单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8)拟定全县劳动关系管理办法、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并组织实施;
(9)综合管理全县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和劳动合同的实施规范,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备案率和劳动关系稳定率;
(10)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11)指导全县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12)监督检查落实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13)会同工会落实企业成立劳动关系调解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14)负责受理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举报、求助和各种意见建议;
(15)负责“12333”热线电话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