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
(2)负责城乡统筹就业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创业型”城市创建;
(3)研究制定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
(5)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7)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8)拟定就业援助和帮助特殊群体就业办法;
(9)负责全县城乡就业信息情况搜集上报及数据统计工作;
(10)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
(11)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规划;
(12)负责协调、指导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并按时编报各类人力资源统计信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