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
(2)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3)对职业培训机构实施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4)做好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
(5)执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6)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制定全县用人单位职业资格能力考核鉴定办法和实施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及技能人才评比表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