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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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新条例新要求,认真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56-4239374,电子邮箱:ycldxx12333@163.com,通讯地址:阳城县新阳东街113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指导下,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围绕人社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积极畅通公开渠道,细化工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14条。其中,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包含组织机构3条,法规规章23条,领导动态12条,工作动态137条,决策信息2条,财政信息7条;在“阳城人社”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630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信息8采购金额26.488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三)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功能。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等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完善制度举措,聚焦政策落实。利用阳城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及时公布国家、省、市、县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保险以及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将各项保险办理程序、所需材料、时限要求等所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在局微信订阅号办事指南专栏全部予以公开;对群众备受关注的全民技能提升培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提供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3.紧贴人社职责,规范程序内容。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从职责划分、内容、程序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有关要求,各股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梳理、审核、上报业务领域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股所分管领导负责对所公开事项的内容、时限进行把关指导,局办公室负责将审核后的信息上传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切实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只要是能够公开的,允许公开的一律公开,并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三规范公开程序。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行网上办公,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做到及时公开,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在决策与管理中的良性互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并作为各股室、中心、所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日常工作中,办公室按季度对各股室、中心、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凡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的问题,及时公开办理进度和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各股室加大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力度,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对被动应付、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3

5227人次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

-10

258958人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26488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部分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仍略显不足。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针对任务量大时间紧涉及范围广的信息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任务布置专题会议,细化工作任务并向相关股室进行交办,切实提高各股室对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归属原则逐个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任务分配、工作指导、汇总分析、整理上报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事情有始有终。三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保障涉密文件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特别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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