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晋城市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市监〔2023〕115号)要求,加强我县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成效,决定自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规范和发展相结合,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茶叶过度包装违法行为,显著改变茶叶过度包装现象,推动简约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助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全县治理茶叶过度包装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更加高效落实,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茶叶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节约集约资源成为时代风尚,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标准宣贯。深入推进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的宣贯工作,推动包装企业在推广简约包装、倡导理性消费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包装设计、茶叶生产上下游环节践行简约适度理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茶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面向茶叶生产、销售聚集区,聚焦企业执行标准情况,企业对标准技术指标的反馈意见,企业执行标准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信息,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数据资料采集,配合上级部门建立标准执行情况动态反馈和年度报告机制,常态化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动态反馈和评估实施效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规范茶叶生产环节。向生产企业宣传普及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有关要求,指导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切实防范过度包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生产企业严格遵守标准化法要求,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或企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规范茶叶销售环节。向经营者宣传普及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督促经营者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认真贯彻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电商平台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审核,督促商场超市、电商平台加强自我管理,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避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鼓励茶叶经营者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县科技局、县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压实电商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根据茶叶过度包装网络禁限售商品目录开展信息监测,依法核查处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推行茶叶包装产品绿色设计。指导茶叶包装企业绿色设计推广工作,开展常态化入企服务,推动茶叶包装企业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积极研发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包装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加快培育茶叶包装行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发挥其在倡导推广简约包装、倡导理性消费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相关茶文化等行业协会积极开展限制茶叶过度包装主题宣传活动,在包装上下游推动绿色包装的应用,引导企业使用简约包装。
(五)加强执法监督和行业管理。有针对性的加强茶叶过度包装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茶叶过度包装商品违法行为。强化茶叶过度包装产品的质量监管,及时发布茶叶过度包装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通报,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销售企业依法处理;加强茶叶过度包装的现场检查和网络销售方面的监管措施,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检验认证、约谈指导、惩戒曝光等方式,加强全链条监管执法。(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进一步细化茶叶生产经营等环节限制过度包装配套政策,利用提示、警示、约谈等行政指导手段,督促指导行业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标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多元共治。依托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跟踪督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县发改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消除信息误读,做好正面宣传和典型做法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消费者绿色消费、购买简约包装茶叶,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多元共治格局,推动茶叶过度包装问题长效治理。(县发改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茶文化等行业协会将限制茶叶过度包装纳入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城县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崔晓利 县市场监管局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勋良 县发展改革局 二级主任科员
原浩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毕育红 县农业农村局 专职副队长
梁金泰 县科技局 三级主任科员
王进虎 县市场监管局 二级主任科员
赵张锋 县供销社 副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进虎兼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茶叶过度包装治理行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部门“一把手”工作责任,建立工作专班,组织本单位建立工作专班,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五、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开展工作(2023年7-8月)。根据发现的问题程度,如需要工作专班办公室必要时组织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各单位要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汇总梳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大数据分析、监督检查等渠道信息,建立重点违法线索台账。同步开展标准法规及茶叶包装知识宣传工作,茶叶主产销区对茶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标准宣贯宣传,实现重点企业全面覆盖。
(二)归集线索集中整治(2023年8月-2024年3月)。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组织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查清理,开展茶叶过度包装集中监督检查,深入核查违法线索,对违法问题进行全链条追查。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举措、迅速的行动,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2023年9月-2024年4月,全市围绕摸清底数、治理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将对各县开展考核督导、考核验收,验收结果将通报各县党委政府。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不扎实、走过场,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县(市、区),将以问责形式督促整改。
(二)周密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专项治理行动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每月18日前,县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向县茶叶过度包装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本部门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附件1)、统计台账(附件2),县级工作专班汇总后向市级工作专班报送;县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于2024年2月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电子邮箱:ycscjzfd@163.com。
联系人:县市场监管局 董建军 0356-422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