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4-07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守护好儿童和学生健康成长环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风险较大的儿童学生用品等重点产品,强化生产销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治理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问题,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持续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保障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爱儿童与青少年健康成长谆谆教导,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坚持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销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多措并举、扶优治劣,筑牢儿童和学生健康成长产品质量安全堤坝。

二、整治内容

持续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风险较大的儿童和学生用品、校服、寝具、新型"网红"玩具等重点产品,强化生产销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一)严格生产管理。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和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标签标识中明确产品适用年龄、禁止使用情形、需要成年人监护或陪同使用等注意事项,并在标签标识或包装上的显著位置标注。

(二)规范销售行为。儿童和学生用品销售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注意事项或注意事项不完整的产品;发现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线索与证物的,应当及时向市场开办者或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电商平台应当加强对平台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经营者的检查监控,禁止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对使用时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发暴力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以及类似新产品,如圆珠笔刀、萝卜刀、激光笔、水晶泥、磁力珠、鼻吸能量棒、火漆印章、儿童真煮厨具等,不得在营销时宣传暴力内容和做错误的诱导性示范。各所要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实施重点监管。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相关单位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将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纳入监督抽查计划,并将抽查不合格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严厉查处"三无"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三、整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细化重点检查事项,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全县质量工作考核和平安建设等重要评价指标。

(二)狠抓源头治理。要将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查处情况和追根溯源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联系,对违法行为溯源到底,上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引导督促生产经销企业自觉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提高守法意识。

(三)注重舆论引导。各所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鼓励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积极配合学校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平台,加大对存在质量问题产品和企业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者,营造舆论氛围,调动消费者特别是学生家长监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形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明确报送要求。各所要按照《2024"四季守护 铁拳出击"专项行动方案》中"春季护苗"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每月29日前按时报送《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后),同时报送专项行动开展进度,包含取得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工作亮点及好的经验作法等内容。

联 系 人:李丽红

联系电话:0356-423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