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精神,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工作,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和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总体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织密织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崔晓利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闫向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特监股、执法中队、各基层所主要负责人
全县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大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监股,办公室主任由特监股股长兼任。负责统筹全市县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整治,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通报等。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矿山井上、冶金铸造企业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等。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开展特种设备大普查。持续围绕建材行业、印染行业、酒店宾馆等使用的附属压力容器,供热供气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单位充装的气瓶,物流园区使用的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全力排查未检验未登记特种设备,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全面掌握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二)开展矿山井上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按照《全县矿山井上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阳市监函〔2024〕35号)要求,围绕全县煤矿、非煤矿山井上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开展排查整治,严查特种设备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三)开展复工复产专项检查。紧盯冶金铸造企业复工复产实际,重点围绕重新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锅炉、叉车等特种设备,检查是否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是否存在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是否配齐关键岗位作业人员,是否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安全检查。
(四)开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查。重点排查特种设备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规定;是否配齐配强安全总监、安全员;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是否按照《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分级管控;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隐患排查、建档、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是否落实重要时段和重大节假日安全防范措施等。
五、工作安排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整治自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基层所全面排查、县局督导检查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改
各特种设备单位要结合实际,在辖区市场监管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大排查整治方案,并于4月5日前报辖区市场监管所,各所统一收集汇总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备查。要开展常态化的自查自改,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深入现场开展1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开展2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4月5日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全面自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辖区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所统一收集汇总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备查。
(二)基层所全面排查
各基层所要结合辖区特种设备工作实际,结合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按照省局“两个指南”要求,对辖区特种设备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制定管控措施,实现分级管控。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重点特种设备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集中约谈、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复查验收等方法,狠抓隐患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清单,确保大排查整治结束前全部整改销号。
(三)市县局督导检查
县局成立督导检查组(附件1)深入各乡镇开展督导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随机抽查不少于2家特种设备单位进行工作印证,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问题,要责成辖区市场监管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对不放心的特种设备,要坚决责令停止运行,必要时安排专人盯守,确保不发生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所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全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开展大排查整治的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守牢安全底线。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专项行动和消防除患攻坚整治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结合本地特种设备实际,防范化解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大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特种设备单位要按照全区域、无遗漏、立体式的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基层所要于4月底前集中对冶金铸造企业特种设备开展一次复工复产检查,6月底前集中对矿山井上特种设备开展一次排查检查;执法中队要重点深入矿山井上、冶金铸造、危险化学品企业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各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检查,对大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大排查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或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以高压势态推动排查整治高标准落实。
(三)营造安全氛围。各基层所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行政约谈、“五进”宣传、安全提醒、举报奖励等工作措施,形成强大排查整治声势,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稳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基层所要于每月底前报送《特种设备大普查统计表》(附件2)《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整治未整改重大隐患问题明细表》(附件4),4月底前报送《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风险辨识表》(附件5),11月前报送大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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