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日期: 2024-04-07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以环境卫生规范、生产记录规范、标准执行规范为主要抓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逐项攻关,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规范提升,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助推我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大中型(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醋和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实施HACCP、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发现环境卫生问题比例明显下降,食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明显整洁;食品生产企业相关记录齐备,记录真实、完整;3批次以上监督抽检或评价性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和批次减少,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实现显著规范性提升。

三、重点任务及时间安排

规范提升行动为期3年,在全面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每年明确一项重点任务,逐项推进。

(一)环境卫生整治(2024年)

结合不同类别食品特点,以发酵和酿造食品为重点,以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主要依据,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环境卫生排查治理。

1.强化标准引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B14881和不同品种食品相应卫生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指导督促企业建立环境卫生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标准,有效实施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检查计划。

3.将环境卫生管理相关内容纳入企业风险防控清单,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实施重点管控。

4.指导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持续加强污染源防范管理。

5.引导企业持续保障生产和贮存设施设备洁净,严格清洁剂、消毒剂管理;鼓励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6.指导督促加强人员卫生管理,科学设置更衣、洗手、消毒等设施;建立规范的卫生操作流程,明确卫生操作规范,并严格监管。

7.做好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科学分析虫害来源,合法合规制定防治措施。

8.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引导小作坊落实环境卫生相关要求。

(二)生产记录规范(2025年)

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确保食品可追溯。

1.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主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形成全过程记录体系,实现源头可溯、过程可控、去向可追。

2.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

3.引导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有关要求,实现记录覆盖人员管理、原辅料管理、添加剂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卫生环境管理、销售管理等全领域全过程。

4.科学设计各项记录表格、台账,细化记录内容,鼓励以文件形式固定记录模板,提升生产记录规范性。

5.注重发挥批生产记录对于食品安全追溯、食品质量分析的重要作用。

6.指导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规范留存相关记录和凭证。

(三)严格执行标准(2026年)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实行对标生产、核标出厂、亮标承诺。

1.鼓励企业积极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对采用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加强对其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督管理。

2.指导企业梳理汇总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到资料齐全、更新及时、管理规范。

3.持续加强针对食品生产主体和基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培训解读。

4.面向公众开展食品安全标准普及和宣传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5.引导企业对照产品检验标准,加强自检能力建设,实施检验能力比对;不具备自检能力的,要签订委托检验协议,规范产品出厂检验,确保产品合格出厂。

6.引导企业亮出标准、作出承诺,真实标注。

7.探索建立食品诚信标签,试点推进食品电子标签。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行动已纳入县局重点工作和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县局将分别制定环境卫生整治、生产记录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具体工作安排。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健全领导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将三年提升行动有关工作安排与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任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结合起来,紧盯食醋、白酒、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生产领域,推动企业持续保持良好生产条件,规范生产行为。

(三)狠抓任务落实。各单位要深入研判本地区食品生产主体规范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提升措施,推进形成长效机制。县局将开展随机监督检查、督导等方式,推动各单位压实工作任务。

(四)做好信息反馈。各单位要认真挖掘提升行动中好的做法、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上报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同时,要高度重视舆情处置,如有相关舆情,请及时与县局联系,上下贯通做好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