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润城所开展《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学习宣贯活动

发布日期: 2024-01-18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形成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连日来,润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润城广场组织开展了《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服务台等形式,向商超经营者及消费者重点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争议的解决等相关法律知识,结合群众最关心的生活实例,列举商品交易中存在的消费陷阱、欺诈行为等现象,让群众更加了解消费维权知识。同时,号召镇区商超、餐饮店、景区等市场主体,在采用在显著位置以电子屏形式学习宣贯《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并提醒商超经营者要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润城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以经营者全面落实、消费者人尽皆知为目标,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