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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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落实“两个规定”不到位企业进行警示约谈

发布日期: 2024-11-01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10月28日,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史山煤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特监应急股股长王永明对该企业在检查中未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并对该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指导,督促企业一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确保风险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二要加强人员的培训与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总监、安全员、作业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坚决杜绝违规作业、无证作业的情况发生。

该企业负责人也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严格落实约谈事项,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并当场签订了承诺书。

王永明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迟迟不能落实“两个规定”或者执行“两个规定”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和通报,对不按时积极整改的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74号令相关条款依法立案查处,切实保障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李宇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