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6-18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各股、室、队、所、事业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民生和社会发展,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提高我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和产业发展实际状况,组织制定了《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现予以发布。
   一、抽查目的
    严格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产品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抽查时间及抽查对象
    从2020年开始,按季实施,具体时间由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确定,全年计划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抽查对象是本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
   三、抽查重点及抽查产品批次
    围绕疫情防控,开展非医用口罩、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和重要原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围绕农业、节能、环保等主题开展农资产品、成品油、商品煤、车用尿素、建筑装饰材料监督抽查;围绕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开展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围绕安全主题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车、家电、电线器材监督抽查;围绕健康主题,开展老人用品、妇女用品、婴幼儿用品、学生用品监督抽查;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主题,关注社情民意开展消费品监督抽查等。
2020年度计划抽查各类产品425批次,具体为:非医用口罩4批次、车用汽(柴)油141批次、车用尿素45批次、车用压缩天然气5批次、液化气3批次、眼镜制品5批次、民用型煤28批次、商品煤40批次、铝合金建筑型材20批次、陶瓷砖90批次、建材类10批次、化肥10批次、儿童和学生用品14批次、日用陶瓷10批次。
   四、检测机构
    委托承检单位必须是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政府采购的要求从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中择优选择。
   五、组织实施
    抽查工作在配合国抽、省抽、市抽的基础上,按照《计划》完成本级抽查。县局将按照《计划》采取季度抽查、专项抽查等形式,依法抽查我县生产经销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依法公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和处理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应急监督抽查。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