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市局正确指挥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质量发展、三大安全底线和深化市场整治四方面工作,在“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为县域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一、着眼净化营商环境,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是建设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加强竞争执法,强化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加大对违规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共办理 “双打”案件32件,罚没款7.62万元;加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水电气暖、房屋中介等领域价格检查,严查借促销活动虚假标价、打折降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切实稳定市场价格,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上半年受理办理价格举报案件12起,继续推进晋城市玉源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重复收取公摊水电费、超标准收取电费案的办理,责令该公司退还多收价款82.4万元;加强网络监管,先后开展了网络违法销售纪念章、违规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和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侵权仿冒汾酒系列商品专项行动。共检查平台经营户5家,网站、网店经营户110余户次,做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目前,我县共有电商平台3家,网站经营户66家,电商平台亮标亮照经营率达到95%。
二是建设诚信经营的法治环境。积极构建以信息公示、信息抽查、信用约束为一体的新型监管模式,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年报率达90%。不断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各类执法检查信息2000余条,推动涉企信息部门间共享共用,促进联合惩戒各项措施有效落地。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下发了《阳城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和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目前已开展4个批次,6项部门联合和8项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抽查市场主体357户。
三是建设刚柔并进的执法环境。对普通市场主体,细化免罚清单,慎用执法监管手段,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企业制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对“三大安全”重点企业,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做到“零容忍”,严惩问责,发挥法律震慑作用。上半年共办理案件80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8件,一般程序案件72件,万元以上案件7件,执行罚没款21.52万元。组织负责人会议集体审议案件37件,切实规范案件办理,提高了案件质量。
二、着眼优化服务成效,大力提升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坚持以质量品牌抢市场、强竞争、促发展,积极推广质量管理创新成果和先进管理模式,推动企业管理提升、效率提升、质量提升;通过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紧紧围绕计量日、认证认可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程,建立服务企业质量检定“绿色通道”,特别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截止目前,共检定强检计量器具3974台件,其中压力表2593台、燃气表825台、燃油加油机341台、出租车计价器16台、电子秤155台、血压计17台,为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计量技术服务和保障。
二是推进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带动引领作用,推动标准与高质量发展,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皇城相府景区制定的省地方标准《智慧景区建设指南》已审核完毕待发布;析城山土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申报的有机谷子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经过三年的努力已基本就绪,等待迎接省局考核验收;蟒河农林文旅康有限公司申报的山茱萸标准化创建项目正在审核中;金田园薯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红薯种植标准化试点和阳城县禹珈豪丝业有限公司申报的蚕桑精品产业园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山西绿洲纺织有限公司标准化良好企业的标准化体系编制已基本完成,进入标准化实施和自我评价阶段;《晋城市地方标准八音会演艺规范》《晋城市地方标准迎圣驾演艺规范》《桑蚕鲜茧仪评收购技术标准》三项市地方标准正在评审中。
三是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激励力度,上半年办理侵权案件3起,罚款1.4万元,新核准67件,有效商标总量达1979件。持续加大对申请人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的指导,16家企业申报并成功纳入晋城市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企业名录库,9件发明专利获得市级补助资金2.7万元(3000元/件);兰花大宁发电有限公司和山西源源醋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获得市级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金3.8万元(1.9万元/家);源源醋业有限公司荣获市级专利推广资金补助10万元;演礼镇中心学校从全市8家知识产权示范学校申报中脱颖而出,成为市局推荐给省局的3家知识产权示范学校之一。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围绕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展了现场咨询和侵权商标鉴别讲解活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组织全县16家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企业和局知识产权股工作人员参加了知识产权培训。
三、着眼强化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一是强化食药安全责任。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先后开展了两节食品专项检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和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共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1家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6次,检查经营单位1296家次,完成了191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并根据风险分级结果确定了检查频次。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开展5批次/千人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目前已完成419批次抽检任务,此外,还开展了春节专项抽检50批次,不合格两批次;元宵节抽检15批次;春季学校抽检17批次;季节性抽检草莓20批次;端午节抽检8批次。对我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0多名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深入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全县2081家餐饮单位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落实重大会议餐饮安全保障5次。聚焦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了学前检查、中高检查和专项抽检;聚焦节假日重点时段,检查餐饮单位267家,整改隐患16条;聚焦网络餐饮,对全县第三方分支机构(美团外卖)、自建网站(逛小哥)以及400余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专项抽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组织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围绕疫苗接种头等大事,印发了《阳城县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工作细则》和《疫苗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阳城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提升了我县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持续强化进口冷链市场监管,督促21家生产经营单位174名冷链从业人员每两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组织食品监管人员和60余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共79人参加了“推广晋城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应用培训会”。持续加强退烧药管控,对抗病毒药、退烧药、止咳药等药品的销售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建立覆盖全部乡镇的药品销售监测哨点16个,严厉打击擅自销售退烧药行为。持续开展涉药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37家次,办理药品案件4起,一般程序案件4起,罚没款6.23万元。持续深化宣传培训,开展了药品科技宣传周、全面“禁毒月”宣传活动,对监管人员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300余人进行培训,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聚焦建党100周年安全防范大检查活动,制定下发了《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防范大检查督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以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游乐设施等涉危特种设备的重点检查督查工作重点。开展涉危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活动,突出节日期间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充装站、电梯、锅炉、观光车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重点监管,督促起重机械生产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五进”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电视台、宣传版面画册、集中观看专题片、安全主体责任培训等形式,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围绕建筑和装饰材料、口罩、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开展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三无”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重点对建筑材料、消防用品、电线电缆、化肥、塑料、成品油、等相关产品开展抽检,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着眼深化市场整治,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一是全力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制定了全县《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三年行动方案》,对我局承担的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职能股室,量化上报文明创建点806个,强力推进创文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广泛开展创文宣传,引导餐饮食堂、农贸市场、药店诊所通过摆放温馨提示、张贴宣传画、滚动播放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人人参与的创城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喜庆热烈、严肃庄重、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盯紧受众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商业营销宣传主体、公务员招考广告、农村户外广告等领域,加强对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的监测监管,加大互联网及网络直播等监测力度,及时清理违法违规内容,持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三是全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消费投诉网上受理台账、节假日受理台账和维权站工作受理台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妥善解决消费纠纷。截至目前,我局12315专网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242件,其中受理投诉187件,受理举报55件,已办结226件,16件正在办理中;现场受理投诉举报46件,均已办结,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8万元。同时,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和“美丽晋城•诚信商家”“文明阳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力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
四是大力开展禁捕退捕行动。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一方面,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非法宣传营销行为,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禁发布有关捕捞、销售、加工、消费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宣传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