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市局正确指导下,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服务发展主线和守牢安全底线,积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提升,在保障重点领域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等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全县市场监管事业贡献了积极力量。
一、全力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
一是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聚焦冷链环节,对全县从事冷链食品的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建档120家,摸排冷库102个,组织556名冷链从业人员和120家冷链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环境样本检测,检测结果全部阴性。聚焦餐饮单位,排查大小餐馆饭店384家次,责令停业整顿74家,签订双向责任书1245份,检查验收隔离场所39家。聚焦农贸市场,成立工作专班,从严从细落实三码联查、摸底清查和督察督导工作,抽调专人3名驻场监督,从严落实入场人员三码联查要求,排查农贸市场内经营户194户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21条。聚焦药店管控,充分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严格开展购买退烧药人员排查,落实“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管控,排查药店418家次,风险管控(停业整顿)14家,发现问题10条并整改到位,监测上报异常购药人员和重点关注人员信息1000余次。二是抓牢食品风险防控。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对44家生产企业、99家小作坊和186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风险分级并根据风险分级结果确定了检查频次,完成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督检查2515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23条已全部整改到位。扎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组织食醋、小麦粉、肉制品、蜂蜜等21家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14家大中型超市参加了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并签订了放心食品自我承诺书,组织40家生产企业共84名食安员参加了食安员抽考活动,通过率100%。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生产流通环节“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生产加工企业110家次,发现隐患问题188条,检查流通企业932家次,发现问题214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2198户次,发现风险问题493条,所有发现的问题隐患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三大战役”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企业1085家次,发现一般隐患392条和重大隐患16条,已经全部整改完毕,曝光典型案例6起,关闭取缔企业1家,立案处罚11家。扎实开展餐饮安全监管,聚焦校园及周边地区、节假日、中高考、重大会议期间等重点场所和重要时间节点,排查大中小型饭店、酒店、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935家次,落实会议保障6次,发现风险隐患20条并全部整改到位。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共摸底检查餐饮单位929家,已安装有燃气报警装置800家,未安装129家正在督促安装中。三是抓严药械化安全监管。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检查、日常监管和重点单位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先后开展了执业药师“挂证”、中药饮片、疫苗、疫情防控用器械、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检查18个,配合市局完成医疗器械飞行检查12家次,完成药品合规性检查20家次,检查涉药械化单位1400家次,办理涉药械案件15起,检查覆盖率基本完成年度计划。先后组织开展了药品科技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全民禁毒月”宣传等活动,印制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2万余份,对300余名监管人员和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对600余家涉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约谈告诫,有效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能力。四是抓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以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为主线,先后开展了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战役”和节假日期间重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60家(次),排查隐患337条,整改337条,查办特种设备案件8起,罚款近13万元。不断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宣誓活动,签订“双签字”承诺书461份。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安全知识咨询、安全月宣传“五进”、安全知识竞赛网络答题等活动,悬挂特种设备主体责任承诺书公示牌400块,约谈重点使用单位108家,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3场,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五是抓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制定 2022年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对车用汽柴油、民用型煤、自建房建筑材料、儿童,中老年用品、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化肥、消防等8大类产品126家单位进行抽检共473批次,合格率96%。此外,针对化肥投诉开展专项抽检4批次,配合县公安局开展成品油专项抽检1批次,配合省、市局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检136批次。聚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燃气灶具及配件、重点工业产品(电线电缆、钢筋、水泥等10类)、自建房建筑和装饰材料、黑加油站等专项整治,共检查154家。
二、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一是持续推行新型监管模式。统筹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设置不同抽查频次,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计划51项,内部双随机27项,依托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64项,内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28项,所有检查结果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突出企业信用监管,帮助市场主体修复经营异常名录(状态)2508户,梳理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的企业97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65家,通过电话联系、发布通知公告、到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检查、查看登记资料等方式,对企业注册资料等情况进行核实,依法开展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年报工作,通过电话指导、短信提醒、上门服务、宣传推广、督促落实等方式,服务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年报率99.21%。不断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录入监管行为数据39546条。二是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倍增。通过成立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工作专班,制定下发激发市场活力21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20条措施、联合邮储银行开展政银合作专项服务个体工商户,开展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引导无照经营办理营业执照等措施,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全县个体工商户净增6878户(其中引导办照82户),远超既定目标任务4420户。三是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秩序。牵头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对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初步建立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成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工作,组织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21个成员单位召开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知识培训暨第三方评估工作启动会,开展阳城县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价格收费检查,出台了《2022年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涉企收费提醒告诫约谈会,排查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水电气热供应单位、涉农物资经营店、学校、物流等行业领域价格收费专项检查107家次,办理涉企违法收费案件4起;开展节假日、果蔬市场、防疫物资、涉农物资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等领域价格收费专项检查7个,排查各类经营主体457家次,切实稳定全县的价格收费秩序,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对交通运输新业态、房屋产权登记确权和医疗美容虚假宣传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排查相关经营户57户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办理“双打”案件66件,罚没款34.68万元。开展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筛查相关经营主体84户次,核查线索4条,立案2起,罚款4万元。四是持续坚守消费权益维护。坚持24小时全天候受理处置消费投诉,12315专网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1066件,12345市场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8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10万元,特别是价格投诉案件,对县人民医院重复收取核酸检测费进行查处,罚没款12064元,查办物业不合理收费案2起,责令退款8.8万余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积极开展“文明阳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县新增“文明阳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县级)150家,“美丽晋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市级)14家,按期完成创建任务。大力开展3·15主题宣传纪念活动,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政府网站等途径,向广大群众和经营主体发出倡议书、消费提示和告诫书,联合阳城融媒、阳城新闻推出3·15专题宣传报道12期,群发消费维权年主题信息6万条,积极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三、全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创新质量技术服务模式。全面推行“质量基础设施—站式”服务,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11个,组织开展计量鉴定、质量体系管理培训等免费服务活动20多项,服务企业486家次,检定校准计量器具12006台件,形成了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全方位一站式全程跟踪的服务模式。引导10家企业参与“山西精品”创建活动,山西绿洲纺织有限公司进入“山西精品”企业推荐名录。二是标准化建设成果丰硕。制定发布了阳城县《2022年标准化工作要点》和《标准宣贯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标准化专题业务培训6次240余人,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主导或参与省级地方标准3项,市级地方标准2项,在建市级农业标准化试点2家,新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个。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培育转化。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指导,制定出台了县级层面《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办法》,对接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蟒河山茱萸”地理标志商标申报工作,组织县餐饮协会、小企业创业基地、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指导站工作人员参加能力提升培训,阳城县演礼镇中心学校成为我县第一所省级认定的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落实知识产权奖补政策,首次启动县级知识产权奖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奖励资助7.7万元,指导企业参加政策性奖补、专利奖评选等活动,县蚕桑中心和相关企业获得奖补资金6万元。强化知识产权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查办知识产权类案件13起,罚款3万多元。
四、全面加强法制政府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市委、县委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动态更新梳理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清单并分解到具体责任股室,分门别类落实到每个股所、每个工作人员,促进人人知责、明责、尽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十项配套制度,统一配置执法记录仪,统一规范执法文书,统一实行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和文字记录,严格落实“查审分离”制度,加强法制审核工作,畅通行刑衔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按照实时普法、动态普法、精准普法要求,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发布行政执法、食品药品案例、消费维权提示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知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全年共办理案件200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15件,简易程序案件50件,罚没款近30万元,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起,对35起轻微违法案件实行了免罚处理。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研讨12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政治站位。二是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以清廉机关建设为契机,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重点和创建目标,不断加强全局政治、制度、组织、作风、文化“五大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在重要节假日和时间节点进行廉政谈话,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传达学习全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正风气。三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不断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及时传达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文件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充分发挥12315、13710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作用,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回应和化解,着力消除隐患,推动平安阳城建设。积极发挥全局40余名网评员的作用,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执法办案、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化疫情防控等为重点,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转发扩散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四是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条例》等党内法律,持续加强日常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按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锻炼了党性。
此外,全力以赴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验收评价细则及验收指南的具体要求,召开创建攻坚会,对具体要求进行推动落实,补充完善,整理完成示范县创建具体工作资料档案以及自评报告,拍摄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汇报片,按要求逐步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完成即将到来的考核验收。
一年来,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所承担企业、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当前工作不相适应。全局在编在岗230余人,持证人员仅有80余人,实际在一线执法岗位上的人员不足60人,面对近3万个市场主体,执法力量不足,执法压力大等困难较为突出。二是机构整体融合尚有差距。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普遍不高,不同部门、不同工作领域专业知识没有完全融会贯通,特别是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的重点领域,监管工作难以实现面面俱到。三是智慧监管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还有差距。部分企业年报数据不实,自主年报意识不强,年报渠道还不够便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程度不高。特种设备检测能力欠缺,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仅1家,不能满足快速增涨的特种设备检验需求。
针对问题短板,还需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要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一部分执法经验丰富但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适当纳入执法队伍,充实执法力量。同时要结合工作岗位实际,优化岗位设置,适度增编扩岗,招考新生力量,缓解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强机构融合。继续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清监管边界,明确工作职责,加大业务工作指导力度和专业知识培训力度,科学制定干部培训计划,扎实组织开展业务知识轮训,充实和提升市场监管专业水平,提高干部队伍实操能力。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智慧监管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探索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实施精准监管,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效能。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