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21-C-02100-140522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强制
四、适用范围
对有关企业有涉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行为的,责令其暂时停止有关的经营活动
五、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直销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正)
第三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发现有关企业有涉嫌违反本条例行为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暂时停止有关的经营活动。
六、办理条件
阳城县区域内涉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行为的有关企业七、申办材料
八、办理方式
九、办理流程
见流程图
十、办理时限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作出查封(扣押)决定后书面告知当事人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十四、咨询方式
0356—4239265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0356—4239265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十七、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