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21-C-02500-140522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强制
四、适用范围
对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复议后拒不执行复议决定,又不起诉的,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
五、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628号)
第二十八条 对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复议后拒不执行复议决定,又不起诉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
六、办理条件
阳城县区域内的各类市场主体
七、申办材料
八、办理方式
缴企业营业执照
九、办理流程
见流程图
十、办理时限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十四、咨询方式
0356—4239265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0356—4239265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十七、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