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21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队、所:

为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县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特制定《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电脑摇号实现对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配对,由此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两库”建设

在每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前,法规股负责执法人员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各相关股室负责各自监管对象专项库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在做好各监管对象专项库动态维护的基础上,各职能股室按照承担的工作职责以及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属于各自职责范围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股室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内抽查事项清单和省、市抽查计划统筹制定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报信用信息监管股汇总形成本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报市局备案。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应当合并安排。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各股室根据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安排实施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制订抽查工作细则,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

(二)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要根据每次抽查实际,综合考虑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因素,对随机抽取的执法员组合方案进行合理调整。

(三)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1.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检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实地检查时,严格按照抽查工作指引对确定的抽查事项逐项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填写市场主体实地检查记录表。实地检查记录表应当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监管措施。

2.正确处理双随机抽查与其他专项或重点检查的关系。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及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因系统软件原因无法列入专项库的监管对象,各业务股室要按职责分工、各基层所要按属地监管原则加大监管频次,严格进行监管。

(四)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和后续处置

1.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的原则,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应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依法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脱节。

2.检查结束后,由组织实施抽查任务的股室负责收集管理检查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股室要深刻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作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常态化工作,扎实做细、做实、做好。

(二)严格责任落实。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抽查时,应当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公正、透明,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三)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