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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城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27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阳城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公正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双随机办〔2020〕2号)和《关于对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安排》(晋市双随机办〔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阳城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安排

    各相关部门根据本计划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会同有关参与部门,安排组织开展2021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三、方法步骤

(一)确定联合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要根据涉及的对象范围,会同有关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从企业库抽取被检查企业、从执法人员库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达到联合检查的效果。       

(二)比例和频次。针对检查项目,采取定向抽查,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多次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三)检查结果公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执法检查人员对应所属部门职能,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随机抽查结果将在抽查结束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于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有力震慑,从而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密切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

    (二)加强培训,提升素质。针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等特点,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联合抽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强化宣传,及时上报信息。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并于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全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资料和抽查数据信息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韩晨阳;联系电话:4237293)。


附件:阳城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阳城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