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城县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
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晋市双随机办﹝2022﹞1号)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阳城县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一单两库”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部门监管特点和监管任务需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建设工作,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分类准确、覆盖全面,确保抽查计划任务对应的监管对象库及时更新。新参加部门联合抽查的单位要尽快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联合抽查事项类别、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或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和本部门专家库,加强对执法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应用培训,确保全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整体推进,政府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各有关单位在发起抽查任务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结合行业监管风险分类,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查,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部门联合抽查中常态化运用,与智慧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大数据、机器学习等现代化科技手段作用,实现对监管风险动态评估、准确预测、及时处置。
三、及时补充抽查计划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部抽查事项全覆盖、参与部门全覆盖、监管对象全覆盖的原则,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将计划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实施抽查检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抽查计划进行动态调整,需要调整、增减计划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科学组织实施联合抽查
发起部门要根据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有关安排,会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联合检查对象,并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抽查计划时间安排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
五、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山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结果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社会公示。
六、后续处理和检查结果运用。
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深入调查,依法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负责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防止监管脱节。强化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七、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严格按照抽查计划时间安排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强化业务培训。针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等特点,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联合抽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并于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全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和抽查数据信息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韩晨阳;联系电话:4237293)。
附件:阳城县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阳城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