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倍增】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1条工作措施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发布日期: 2022-04-28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倍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部门职责职能从创优管理服务深化质量和知识产权赋能严格市场监管三方面着手积极谋划出台了“21条工作措施”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一、创优市场主体管理服务、持续激发创业活力

1.出台《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的若干措施》。从拓展行业领域、便捷市场准入、财政税务支持、方便贷款融资等方面明确培育扶持政策。

2.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城支行联合开展金融专项服务个体工商户工作。推进商户信息共享,优化信贷服务方式,力争2022年底前投放贷款0.5亿,2025年底前投放贷款2亿。

3.提升市场主体年报便捷度。多渠道开展年报提醒宣传,落实年报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启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年报”小程序,市场主体可以通过手机进行年报公示。持续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避免多头报送、减轻企业负担。

二、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持续激发发展活力

4.培育阳城县“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根据省、市安排部署,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模式,梯次培育一批阳城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和服务品牌成长为“山西精品”公用品牌。

5.加大标准化支持服务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宣贯实施落实年”活动,全面强化企业对标准的实施运用,确保标准“用得好”。

6.深入升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7.降低检验检测费用。县综检中心对县级以上(包括招商引资)企业,检验检测费按50%收取。

8.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指导帮助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和量值溯源体系。

三、强化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运用、持续激发创新活力

9.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程。与县发改局、晋城银保监分局阳城监管组、县金融办、中国银行阳城支行联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

10.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工程。建立健全县级专利转化运用的激励机制,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助力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11.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程。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深入了解县域内具有特色的农产品资源及其分布,引导乡镇政府积极挖掘本地区资源特色,指导其对符合注册、申报条件的“名、特、优、新、稀”的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1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推动维权援助站点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四、坚持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持续激发竞争活力

13.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企合作、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存在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新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加大市场公平竞争投诉举报处置回应。

14.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公用事业、民生、社会关注等行业或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广泛开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山西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等法律法规宣传,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意识。

15.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食品药品、老人和儿童用品等民意最盼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假冒伪劣,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

16.开展无证无照查处专项行动。坚持“以治理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全面排查各种无证无照经营,促进隐形经济显性规范发展,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总量。

17.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继续推进“文明阳城·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建设,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打造“放心消费在阳城”品牌。

18.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实施包容免罚,建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诚约谈等手段,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19.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畅通“线上+线下”和异地办理方式,力争实现网上申请信用修复不见面办理,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施信用修复,解除信用约束措施,鼓励失信市场主体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

20.减轻企业经营负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治理专项行动。聚集突出问题,明确检查重点,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确保新的降费减负政策落实落地落细。

21.全面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信用良好企业,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等线索实施“触发式”检查,真正做到“无事不扰”。严格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抽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项检查尽可能合并开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