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阳城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根据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晋城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市监〔2023〕73号)和市局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2023年全县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原则;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品种、项目和区域;按照市局抽检分工,减少重复抽检;强化检管结合,建立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功能定位,着力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雷达”作用,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监督抽检职责分工
食品监督管理股职责:1、负责抽检方案的制定、下达、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2、规范食品快检使用,开展食品快检结果验证工作;3、加强国抽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抽检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按季度、年度编制质量分析报告;4、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5、做好承检机构的考核工作;6、开展“你点我检”抽检工作;7、加强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研判,及时通报食安办;8、对县本级食品抽检数据进行100%审查。
食品监督管理股(食安办)职责:1、负责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和风险会商工作的实施,加强“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积极防范化解食品安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2、对抽检通报的严重风险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波及地区做好预警预防工作,防止事件进一步蔓延扩大;3、及时将食品抽检发现的相关风险隐患,通报涉事食品企业包保干部,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
执法协调股职责:1、负责完善核查处置工作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加大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核查处置的执法力度,持续抓深抓实多批次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回头看”工作,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2、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原则上每件次核查处置任务周期为60日,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到90%以上;3、配合市局做好核查处置交叉检查工作;4、做好国、省、市、县抽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核查处置结果公示率达100%。
法规股职责:负责完成市局开展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案卷评查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职责:负责利用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消费提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
基层所职责:1、按时完成辖区内抽检不合格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和系统上报工作;2、配合市县局开展检管结合工作,落实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3、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原则上每件次核查处置任务周期为60日,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到90%以上。
三、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一)抽样任务分配
全年抽检任务1750批次(食用农产品875批次,普通食品775批次,“你点我检”100批次)。其中,县城所300批次,凤城所300批次,北留所200批次,润城所150批次,东冶所150批次,演礼所150批次,町店所150批次,芹池所150批次,次营所100批次,河北所100批次。
(二)抽样对象
重点抽检对象为辖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和“三小”食品,抽检范围为当地小作坊、小型餐饮单位和小型农贸市场等。以问题为导向,对本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抽检。
(三)抽样时间
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减少预包装食品重复抽检,扩大抽检范围。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抽检工作。
三、抽样要求
(一)加强统筹指导,落实“两个责任”
按照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分工表,组织开展本县区食品抽检任务,压实抽样检验、信息公布、跟踪抽检和核查处置责任,及时将食品抽检发现的相关风险隐患,通报涉事食品企业包保干部,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风险。
聚焦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抗生素、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非法添加物质等问题,采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潜规则”;加强有针对性的风险排查,根据专项整治,“你点我检”、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等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确定抽检品种项目。
(三)加强组织领导,均衡推进任务。
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结合本辖区食品安全特点和省市县抽检三级分工,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减少预包装食品重复抽检,扩大抽检范围。深入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加强与社会各方力量的协作,拓宽食品合格备样处置渠道,扩大食品备样处置覆盖面和影响力,坚决制止食品浪费行为,推动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工作实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安全有效。
(四)完善抽检机制,强化检管结合。
鼓励探索开展多种形式抽检分离,推动“你点我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陪同抽样要求,对食用农产品不能溯源的被抽样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五)确保核查落地,提升处置效能。
要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结果经本单位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填报国抽信息系统;原则上核查处置任务周期为60日;确保全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规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不断提高国抽信息系统填报的核查处置数据和信息质量,逐步建立食品抽检核查处置技术专家库,为中小微食品企业有效整改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强化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核查处置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多批次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回头看”,建立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按照“时、度、效”原则和有关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规范公布抽检不合格食品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
(六)加强预警交流,推进社会共治。
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可组织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提示、风险分析、风险解析,制作科普动漫、短视频、抖音等,开展第三方常态性风险交流。加强“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组织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捡”“你送我捡”活动,深化预警交流区域合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对抽检发现严重风险的,按照《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阳县政办〔2020〕84号)有关要求,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强化首报、续报、终报责任意识,加强部门间和部门上下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波及地区做好预警预防工作,防止事件进一步蔓延扩大。
(七)加强统计分析,强化结果运用
加强食品抽检数据统计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并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不合格信息。县局对县本级食品抽检数据进行100%审查,并于次月9日前将完成的抽查数据的质量审核与汇总情况整理上报市局食品抽检科。要着力提高数据质量,汇总并及时反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等再监管中的问题,分析食品抽检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八)规范信息公开,加强机构管理。
全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时、度、效”原则和抽检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不得擅自公布地方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对承担本级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开展考核管理,组织对承检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
(九)严肃工作纪律,依法落实责任。
全县市场监管部门、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品,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抽检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电 话:0356-4238619
附件:1.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抽检监测县抽任务表
2.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抽检任务安排表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