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21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股、室、所、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药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净化药品网络市场环境,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四个最严”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集中查处曝光一批网售药品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属地监管责任,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监管重点

(一)持续加大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各所要进一步了解辖区内监管现状、实时掌握监管底数,将药品网络销售环节专项治理工作与年度监管计划相结合,持续加大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

(二)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各所要督促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履行报告义务,并根据市局相关要求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停业、歇业及证照过期等非正常经营网售企业,严厉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资质或资质不合规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行为。

(三)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行为。各所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依据药品分类管理要求销售药品,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未经注册批准的药品,在线药学服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跨境进口非法药品、超低价销售高值药品、销售数据异常增长等情形,要坚决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假药劣药以及禁售药品行为;重点监测药品网络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已要求召回或监管部门要求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及网络禁止销售药品的情形,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通报执法协调股,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查办案件公开曝光,形成威慑力。

(四)持续整治处方药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各所要督促指导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注重处方药合规销售,要与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要按管理制度进行处方的调配、审核、流转;按照“先方后药”流程销售处方药;不可向个人赠送处方药行为;重点监测对入驻第三方平台商家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未履行风险警示及告知义务、未按要求审核处方等行为的监督检查;持续整治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

(五)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各所要督促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主办单位依法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对辖区内发布药品信息的重点社交平台、网络论坛、自建网站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其严格审核所发布的药品信息内容,督促其对评论区等可能导流的信息发布途径进行监控,对有误导倾向的药品不良信息开展集中清理;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曝光一批非药品冒充药品、“网红神药”、“祖传秘方”、宣称奇效等信息,关闭一批发布、散播不良信息的违规网站和违规账号。

(六)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各所要督促药品网络销售者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做好药品零售配送“最后一公里”的质量管理,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落实委托配送、远程配送和混箱配送行为管理,对提供冷藏、冷冻药品配送服务的,要督促企业采取必要的物理隔离措施,禁止暂时储运,防止脱离冷链;要开展对药品网络零售配送的抽查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依法查处不按要求开展配送的行为。

(七)全面开展网售药品报备工作检查。各所负责所在辖区内药品网络零售企业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已开展药品网售未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已报告但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2月底前将辖区网售药品企业报告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药械股,变更情况按要求上报。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2月10日前完成)。各所在2023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有关安排,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梳理本辖区涉及网售药品的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网络监测等相关信息,建立相关主体台账和问题清单,细化任务分工,确保目标清晰、责任到人。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4年2月至7月)。各所要结合年工作计划开展检查,依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药监综药管函〔2023〕691号)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每月20日前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药械股。

(三)巩固提升及总结研判阶段(2024年8月至11月)。各所于2024年8月10日前将集中治理总结报告、统计表(附件 2)等报药械股,并于2024年2月25日、2024年5月2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药械股将各所专项检查收集的线索、办理的案件,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及个案分析,探索成功经验,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形成制度性成果,巩固集中治理成效,总结全年监管工作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局药品监管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加强线索督办。各股所要继续加强协同监管,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涉及其他辖区、网站处置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与执法协调股沟通,股所联动,形成合力。

(三)加大案例曝光,营造良好氛围。各所要与局办公室沟通,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要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加大公开曝光力度,通过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同时,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涉及重大信息的发布须认真评估,防止炒作误读,对涉及药品安全的网络负面舆情要及时进行识别研判和妥善处置,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网络生态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药械、人教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将以网管网、全过程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监管责任落实等作为重点内容,结合国家局及省局公布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加强对互联网技术手段、熟练运用现代化技术抓取网络药品交易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的能力培训;进一步深入理解《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监管理念及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活学活用,提高药品网络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