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工作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
一是组织辖区化妆品经营企业对照检查重点开展自查,自查是否存在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和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并要求企业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以儿童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76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78家,未发现有“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引导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