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排查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的通知,根据市禁毒办《关于在我市开展贯彻落实<山西省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晋市禁毒办[2024]3号)有关要求,现请各所认真梳理本辖区内生产、经营、使用涉及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的企业信息,于2024年3月18日中午12时前将摸排名单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药械股邮箱。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