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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

发布日期: 2022-12-16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


    本期公布19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类别。经检验197批次合格。

一、合格样品197批次,具体为: 

1.普通食品180批次

A.饼干8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B.餐饮食品33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酸价、极性组分、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B1、铬(以Cr计)、铅(以Pb计)。

C.豆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铅(以Pb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三氯蔗糖、金黄色葡萄球菌、蛋白质。

D.方便食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水分。

E.糕点13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F.罐头2批次检验项目为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诱惑红、亮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商业无菌。

G.粮食加工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偶氮甲酰胺、过氧化苯甲酰。

H.蔬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I.水果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唑螨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肟菌酯、噁唑菌酮。

J.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

K.乳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L.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M.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N.速冻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O.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

P.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Q.蛋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

R.调味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菌落总数、过氧化值、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总酸(以乙酸计)。

S.蜂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洛硝达唑、甲硝唑、地美硝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

T.酒类4批次检验项目为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U.冷冻饮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V.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氯霉素、酸性橙II、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W.糖果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霉菌、酵母。

X.饮料12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二氧化碳气容量、蛋白质、三聚氰胺、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溴酸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铜绿假单胞菌、电导率。

2.食用农产品17批次

A.蔬菜7批次检验项目为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镉(以Cd计)、噻虫嗪、铅(以Pb计)、吡虫啉、噻虫胺、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水胺硫磷、腐霉利、总汞(以Hg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2计)。

B.水果类10批次检验项目为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多菌灵、丙溴磷、克百威、氧乐果、苯醚甲环唑、甲拌磷、吡唑醚菌酯、噻虫胺、敌敌畏、氯吡脲、甲胺磷、烯酰吗啉、氟虫腈。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2022年第11期阳城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局领导。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 月16日印发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GB 2761-2017、整顿办函〔2011〕1 号、GB 2716-2018、GB 14934-2016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酸价、极性组分、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B1、铬(以Cr计)、铅(以Pb计)。

二、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9921-2021、GB 2760-2014、GB 31607-2021、GB 17400-2015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方便食品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水分。

三、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7099-2015、GB 31607-2021、GB 2760-2014、GB 2762-2017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四、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GB 2761-2017、GB 2760-2014、卫生部公告〔2011〕4号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偶氮甲酰胺、过氧化苯甲酰。

五、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18-2014、GB 2761-2017、GB 2760-2014、GB 2762-2017、整顿办函〔2011〕1 号、GB 2717-2018、GB/T 18186-2000、GB 2719-2018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调味品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菌落总数、过氧化值、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总酸(以乙酸计)。

六、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9921-2021、GB 2760-2014、GB 7101-2015、GB/T 10792-2008、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GB/T 21732-2008、GB 19298-2014、GB 17323-1998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饮料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二氧化碳气容量、蛋白质、三聚氰胺、耗氧量(以O2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溴酸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铜绿假单胞菌、电导率。

七、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3-2021、GB 2762-20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2556-2008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A.蔬菜项目包括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镉(以Cd计)、噻虫嗪、铅(以Pb计)、吡虫啉、噻虫胺、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水胺硫磷、腐霉利、总汞(以Hg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2计)。

B.水果类项目包括水胺硫磷、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多菌灵、丙溴磷、克百威、氧乐果、苯醚甲环唑、甲拌磷、吡唑醚菌酯、噻虫胺、敌敌畏、氯吡脲、甲胺磷、烯酰吗啉、氟虫腈。

八、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12-2014、GB 2762-2017、GB 2760-2014、GB 29921-2021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豆制品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铅(以Pb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三氯蔗糖、金黄色葡萄球菌、蛋白质。

九、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GB 2762-2017、整顿办函〔2011〕1 号、食品整治办〔2008〕3 号、GB 29921-2021、GB 2726-2016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肉制品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氯霉素、酸性橙II、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十、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GB 2760-2014、GB 2714-2015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蔬菜制品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十一、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31637 -2016、GB/T 8885-2017、GB 2760-2014、GB 2762-2017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

十二、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5190-2010、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乳制品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十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16-2018、GB/T 8233-2018、GB 2762-2017、GB 2760-2014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十四、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GB 17401-2014、GB/T22699-2008、GB 29921-2021、GB 2761-2017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薯类和膨化食品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十五、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GB 19295-2011、GB 2761-2017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速冻食品项目包括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十六、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7100-2015、GB 29921-2021、GB 2760-2014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饼干项目包括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十七、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7098-2015、GB 2760-2014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罐头项目包括为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诱惑红、亮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商业无菌。

十八、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7098-2015、GB 2760-2014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水果制品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唑螨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肟菌酯、噁唑菌酮。

十九、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茶叶及相关制品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9300-2014、GB 2762-2017、GB 2760-2014、GB 2761-2017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十一、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GB 2760-2014、GB 2749-2015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蛋制品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

二十二、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GB 14963-2011、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GB 31650-2019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蜂产品项目包括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洛硝达唑、甲硝唑、地美硝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

二十三、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GB2762-2017、GB/T 10781.2-2006、GB 2757-2012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酒类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二十四、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T 31119-2014、GB 2760-2014、GB 2759-2015、GB 29921-2021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冷冻饮品项目包括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二十五、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GB 2760-2014、GB 17399-2016、GB 31607-2021、GB 19299-2015等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糖果制品项目包括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霉菌、酵母。